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法律冲突至卖房合同的效力问题 急

夫妻一方即房产证登记人与他人签署卖共有房合同,对方是善意第三人,已交中介买房意向金。该合同有效吗?按最高法关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解释应有效,按物权法第106条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则合同无效,到底该依据哪个法判断合同效力。请详细解答,谢谢!其实对方是看到房价涨了才找理由说合同没有两人签字
文饭糕|2012-01-12 12:59 |来自北京市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