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金额:(一)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二)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三)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四) 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用于支付房租的;(五) 离休、退休(退职)的;(六) 出境定居的;(七)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八) 家在农村的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回原籍的;(九) 职工因 展开
2012-03-04 09: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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