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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我欠了房产公司5万元首付,但是2011年11月份我去还款给算出来2.1万的利息

2009年12月我欠了房产公司5万元首付,但是2011年11月份我去还款给算出来2.1万的利息,加本金要还7.1万,月息说是3.5,请问这个利息是怎么算的,这个利息属于合法利息吗(国家规定不得高于银行利息的四倍)?我要是每月去还掉一些3000块钱的话是不是会少点利息?
KANGTA1998|2012-01-29 18:1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mianzi2

看你们当时是怎么协商的
2012-01-31 08:19
来自北京市

jinshi7

你违约了就要负责任。合同是怎么写的就陪多少钱?
2012-01-30 21:02
来自北京市

shinong11

按国家的利率来算的
2012-01-30 20:20
来自北京市

永盛通讯

哈哈,那是违约责任,看看怎么写的。按照那个来吧,没办法咯。
2012-01-30 19: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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