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交易双方即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属区、县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根据二手房的不同种类,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提交的资料也不同。 (1)已购公有住房买卖需提交的资料 ①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②房屋买卖合同(原件);③原公房购房合同;④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证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⑤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展开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交易双方即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属区、县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根据二手房的不同种类,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提交的资料也不同。 (1)已购公有住房买卖需提交的资料 ①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②房屋买卖合同(原件);③原公房购房合同;④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证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⑤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⑥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⑦已购央产房出售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物业费、供暖费交清证明;⑧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⑨当事人身份证明。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