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接到出租房产权单位房屋要拆迁通知,要求当年6月30日前搬迁和有关补偿事项商谈的通知。
随后在2011年农历年前,连续为拆迁赔偿谈了四次。现在以合同2011年5月到期了为由,要求归还租赁的房屋,不给赔偿了。请问我应该得到赔偿吗?注:我是租赁别人的房屋,刚装修完,就被拆迁,总投资600万元装修的。我该怎么办?
其他答案
装修 应该不是房东强制你要求的 属于自愿装修 合同到期为5月到期 如果房东收回房子 要赔偿你违约金 退还你房子租金 如果房东事先知道要拆迁 而没有事先告诉 造成的经济损失 房东有一定的 责任 最终法院给你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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