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售时交了一半款额签了手签合同,约定网签时付另一半,由于开发商迟迟未验收完成为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交房,开发商和各业主签订了提前交房协议(2017年3月27日同意按现状接受该房屋及设备设施,收房后,无论该房屋何时完成竣工验收并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本人保证不追究贵司逾期交房违约责任以及有关房屋交付条件的... 展开
房屋出售时交了一半款额签了手签合同,约定网签时付另一半,由于开发商迟迟未验收完成为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交房,开发商和各业主签订了提前交房协议(2017年3月27日同意按现状接受该房屋及设备设施,收房后,无论该房屋何时完成竣工验收并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本人保证不追究贵司逾期交房违约责任以及有关房屋交付条件的任何责任),此时用的临时水电园林正在完善,基本可以使用,所以同意了提前交房。19年银行解压了房屋,可以办理网签,但是网签合同与手签合同有了一个修改,原手签合同写着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交房,720内办理产权,超时按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网签合同改为了应于2019年6月前交房。疑问:按手签合同应已开始赔偿违约金了,但是虽已交付使用,但是未网签,是否可以针对修改了交付时间要求开发商给与一定补偿?若开发商针对未网签要求不同意就退房是否符合法律?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