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城边,自己的土地上修建了2楼房子,被强制折除了1楼。还有底楼。过了1年多后。要被国家征用是否赔赏
其他答案
1、根据物权法三十条的规定:你的楼房因合法(宅基地经过批准使用)建造你原始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所以你享有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2、国家征用个人的动产或者不动产必须是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必须依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并在使用完后,必须返还被征用人,个人的不动产被征用或征用后毁损的,应当给予补偿。征用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四条。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规 展开
2012-01-24 18: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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