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3年卖房,2006年11月办产权证,而土地使用证上2017年5月到期,我不明白怎么才14年的使用权,合理吗?
此房是2003年开发商修建,性质是商品住宅房,2004年12月交付使用,2006年才办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期限没有明确,只有土地使用期限明确是2017年5月26日到期。也就是说我买了一套只有14年使用权的房子,。请各位高人指点一下,这样的房子合理合法吗?有十几年的商品房吗?
其他答案
产权年限不是从你过户办产证开始算的,而是从开发商拿到土地的那一刻开始算,就像楼上说的,开发商如果2000年买下这块地,那么2070年这块地的使用权就到期了。你说开发商2003年开始修建,可是使用期是2017年到期,按照现在住宅70年产权的规定,也就是说,其实开发商在56年前就取得这块土地了,但是房屋商品化是近一二十年的事情,所以,这个事情就有点奇怪,有可能是当时办产证时把时间搞错了,也有可能他们土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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