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产权后的房屋再出售要交20%的继承税么?应该怎么交?
2008年4月我和老公拿到位于南京市的新房产权证书,产权证上是我和老公两个人的名字。我老公不幸于同年7月去世,我在公证处办理了继承权公证,我老公的50%产权分别由我和我们的女儿各继承了25%,当时办理过户只交2000多元的继承权公证费和80多元的证书工本费,这是我和女儿在南京的唯一住房。09年我带着女儿移居外地,因今年女儿要...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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