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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买卖问题?谁说一下?

广州市花都区某个村委答应出售宅基地给我,承诺可以以村委的名义签订任何合同以保障我的权益,包括***如果征收所得赔偿都全部属于我,请问这样的买卖合法吗?到时如果真的***征收的话,我可以取得赔偿吗?到时这个算是遗产继承吗?
ask723197550|2019-07-21 09: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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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422248217

农民不能自由买卖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可用于建设住宅和厨房、厕所等设施的土地及庭院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
2019-07-21 10:15
来自北京市

ask8745456046

这是不能买卖的宅基地买卖违法,只能出售宅基地上的房产。而且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2019-07-21 10:04
来自北京市

ask6554448150

宅基地可以流转,不可以买卖,宅基地所有权不属于个人所有,只有使用权,可以买卖的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子,宅基地所有者的说法不确切,应该是使用者。
2019-07-21 09: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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