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限在主城区工作,由住房保障机构接受申请。申请主城区外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限向工作所在地的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四)住房情况证明;(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 展开
申请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限在主城区工作,由住房保障机构接受申请。申请主城区外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限向工作所在地的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四)住房情况证明;(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 主城区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的复审工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的资格将以适当的方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 主城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可参照“两级审核,一次公示”的原则执行。细则:2人及以下配租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3人及以下配租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以下,4人及以上配租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1 沙坪坝区 初审中心(含申请点) 沙坪坝区沙正街77号(沙坪坝房管所) 电话 023-653112262 九龙坡区 初审中心 直港大道17号(区房管局) 电话 023-615771093 申请点 西郊路29号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4 北碚区 北碚初审中心 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5 蔡家岗申请点 北碚区蔡家岗镇竹林湾“同福花园”廉租房小区内6 经开园 初审点(含申请点) 北部新区龙晴路二号一楼(经开园国土房管分局) 电话 023-674630437 高新园 初审点(含申请点) 北部新区**大道60号金星大厦8 江北区 初审点 五里店远银大厦5楼9 区行政大厅申请点 金港新区19号 电话 023- 6787280610 申请点 鸿程大厦A栋8楼(324医院旁)11 南岸区 初审点(含申请点) 南岸区丁家嘴13号海棠溪房管所 电话 023- 6287010312 大渡口 初审点(含申请点) 大渡口区房屋管理局内 电话 023-68840334 地点: 重庆市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13 巴南区 初审点(含申请点) 巴县大道70号(鱼洞房管所)14 渝北区 初审点 渝北区双龙大道418号(渝北区房屋管理局) 电话 023-67822810 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翠湖路418号15 双龙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双龙大道36号16 双凤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空港大道港汇路1号17 龙溪房管所 渝北区龙溪街道加州A3楼2号 电话 6762520818 渝中区 初审点 民生路345号5楼19 解放碑房管所申请点 民权路7号9楼 电话 63833022 地点 重庆市渝中区棉花街18号20 七星岗房管所申请点 民生路206号电话 6384656121 两路口房管所申请点 两路口体育村38号7楼 电话 0236386291422 大坪房管所申请点 大坪九坑子路3号3楼 电话 023-6881093623 高新区 高新区初审中心 九龙坡区科园三路50号(国土分局物业科)24 经开区 经开区初审点(含申请点) 经开区权属登记中心办件大厅二楼(白鹤路139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