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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父母咨询一些关于房屋继承方面的问题:

我的父亲有一个弟弟、二个妹妹。05年86岁的奶奶去世,08年91岁的爷爷也过世了。他们生前住在乡下不肯来城里,85年父亲和小爹在城区自建了土地面积100多平方的一幢房屋,共二层,盖好后坚持把爷爷奶奶接到了城里。此房的土地是父亲找人规划,房子是父亲小爹一起出钱出力盖的,土地**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但在土地登记的时候写了奶奶的名... 展开
hayes888|2012-03-29 20:2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dingdanglele

子女有继承的权利
2012-03-31 21:06
来自北京市

土里刨师

答复:1: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 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 因此您的姑姑不享有继承权!!她们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3: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产权人归谁所有!(没有公证之前)4:100%胜诉 从继承法规定即可!
2012-03-31 20:30
来自北京市

dzr689

这二位姑姑应该是没有的,房子本来就是你父亲兄弟二人出钱出力建的,具体的情况肯定需要律师帮你们操作,最好是能拿出当初的出资证明,或者当时建房的时候买材料等一些**
2012-03-31 19:04
来自北京市

doquan78

当是有继承权的!如果你奶奶还在那你奶奶有处置权!因房屋产权人二人你爷爷和奶奶是共同财产!所以如果你奶奶还活着就没有必要搞继承!由你奶奶处置就好了!
2012-03-31 18:19
来自北京市

盛雪仁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儿子,女儿都有权利继承。
2012-03-31 17:12
来自北京市

w503245679

你们有权利继承
2012-03-31 14:0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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