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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是单位福利房.因为当时有原因.让别人买了.现在房子已转成商品房,但是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没有过

我的房子是单位福利房.因为当时有原因.让别人买了.现在房子已转成商品房,但是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没有过户.我现在想收回.同意把他买房的钱归还给他.怎么办?如果法院判给我.我应该给他当时买房的钱.还是要补充差价?
qingsongprince|2012-03-20 10:0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燕飞过

如双方有完整的购房手续,买卖行为成立且已经生效,法院不会给你的,如对方同意给你,你也得要赔偿差价损失。
2012-03-21 12:00
来自北京市

仰慕孔子

肯定要补偿他差价的!
2012-03-21 11:40
来自北京市

躲在墙下等红杏

按当时的合同走,还有就是你要补偿他现在的差价,不要钱呢
2012-03-21 09: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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