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的问题,请专业的大人们来看看
感谢每一个看问题的人,如回答法律规定相符,愿再+50分感谢!合同相关内容如下:1.房屋租期从2006年12月26日至2007年12月26日止,共计贰年。2.乙方经营房屋内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保证金三千元整。3.在合同期内,乙方20天之内不开门营业,甲方视为乙方违约。如房租不到期退出保证金不退。如乙方经营不善,室内装修不得拆除... 展开
其他答案
1.这个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不行的话你可以转租2.当然要支付违约金了,不过这个也可以通过和业主协商解决,3000元也合理3.这个没有权索要4.是你签了字的合同,有法律效益
2012-01-25 16: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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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这份合同第一条就出现问题拉(房屋租期从2006年12月26日至2007年12月26日止,共计贰年)这个期限是一年的期限.1.你乘下的9个月租金是可以退给你的2.如果你到这个期限退租可以不用扣除你的保证金3000.上面都写明了你租期不到不退保证金,这个是合理的.3.如果是业主收了你转让金,你可以从转租客那里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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