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已故,但租赁证上的名字一直未改。A为承租人的配偶,B和C为承租人的子女。A和B的户口在这里。使用权房屋要拆迁,选择的是现金而非回迁。使用权非个人财产所以不能继承,但是一旦房屋变现,本质上是否可以理解为将使用权房屋出售给开发商从而将现金变为承租人遗产,由A B C按照继承法第13条提出的可以平均分配?请懂得相关法律的人士... 展开
承租人已故,但租赁证上的名字一直未改。A为承租人的配偶,B和C为承租人的子女。A和B的户口在这里。使用权房屋要拆迁,选择的是现金而非回迁。使用权非个人财产所以不能继承,但是一旦房屋变现,本质上是否可以理解为将使用权房屋出售给开发商从而将现金变为承租人遗产,由A B C按照继承法第13条提出的可以平均分配?请懂得相关法律的人士给予详尽的解答,并附上依据,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