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通过中介公司了解到一个房屋,这个房子还是处于合同期,没有房产证。当时,中介公司说只要缴纳中介费、按揭代理费、评估费、合同更名费即可进行按揭贷款和合同更名。随后缴纳了意向金和定金,但是我向房管局了解合同更名相关信息时,房管局给出:合同备案期间房子无法进行买卖,我是担心合同无法更名,向中介公司陈述后,中介公司表示:... 展开
律师,您好!我通过中介公司了解到一个房屋,这个房子还是处于合同期,没有房产证。当时,中介公司说只要缴纳中介费、按揭代理费、评估费、合同更名费即可进行按揭贷款和合同更名。随后缴纳了意向金和定金,但是我向房管局了解合同更名相关信息时,房管局给出:合同备案期间房子无法进行买卖,我是担心合同无法更名,向中介公司陈述后,中介公司表示:其已经做到经纪人的作用--即牵线搭桥,中介费必须收,无论房屋合同更名是否成功!我想咨询的是:1、于中介公司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我现在中止,是否属于违约?定金和意向金是否可以返回?2、如果现在一切按照中介公司的要求做:付首付费用、按揭代理费、评估费、中介费后合同户名无法进行更改,那么,中介费是否也可退回?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