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官司
我的爷爷是国家干部,所以给分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原本是我们一家三口,我小叔一家三口,还有爷爷奶奶共同居住。后来由于住房太拥挤,爷爷又申请了一处房子,一室一厅,让小叔一家人搬到那里去住了。由于我们一直和爷爷奶奶居住,所以父亲的单位没有给他分房子。1997年爷爷去世,去世的时候房子仍然是使用权,并没有买下来。去世之前家里的6个... 展开
其他答案
1) 楼上的学者说得不错,不过公有住房是咱们国家的遗留问题,它是以往那个年代对生产资料分配的一种形式。所以对老人的这套公有住房所有的儿女都有使用权的“继承权”,这在法律上是默认的。所以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应该平分。根据你的情况:如果协议存在,在法律上可视为爷爷在生前对房屋使用权的“继承权”做出的分配。是有效的!2)“由于我们一直和爷爷奶奶居住,所以父亲的单位没有给他分房子。”对于这句话有两点非常关 展开
2007-06-02 23: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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