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高人!关于房屋产权继承的手续问题!!
请教高人!! 我家的房产证的名字是我爷爷的,但所有房款都是我父亲出的,并且我们一家一直与爷爷生活在一起。现在我爷爷过世了,我父亲想把该房子过户到他的名下,请问还需要我姑姑出具的放弃继承权的证明吗? 补充:我姑姑一直不在我爷爷身边,我爷爷的赡养一直由我父亲承担。
其他答案
法律规定,产权人出世,名下财产有第一继承人也就是奶奶自然继承,如果你奶奶也不在了,那么就是第二继承人也就是子女继承,要想一个子女继承,必须其他所有的子女放弃继承后才可以。不管房款是谁出的。至于手续,像你说的就是第你姑姑放弃继承后,你们要准备你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到辖区的派出所开)和你姑姑的放弃继承公证书。房产证和土地证,还有继承人的身份证。再到公证处做终极公证后,到房产局更名。(继承公证的费用很高 展开
2012-01-26 21: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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