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于本市户口的师生员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外省市新生户口,根据市教委、**局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我校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到所属班级班主任处办理登记手续,然后由学院统一汇总后到人保处办理登记手续,再由后保处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中途退学或开除的由班主任到后保处及时注销。 3.人才引进到校的外省市教职工申报户口时,携带上海市人事局《申报户口证明信》、上海市**局《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 展开
1.属于本市户口的师生员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外省市新生户口,根据市教委、**局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我校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到所属班级班主任处办理登记手续,然后由学院统一汇总后到人保处办理登记手续,再由后保处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中途退学或开除的由班主任到后保处及时注销。 3.人才引进到校的外省市教职工申报户口时,携带上海市人事局《申报户口证明信》、上海市**局《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身份证》、近期身份证照片2张,本校和小集体户户主证明,持我校集体户口本到祁连**派出所(锦秋路1281号)办理迁入手续。 4.母亲系本校集体户口的新生儿申报户口时,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及副页《出生医学证明书》第二联(限本市医院出生婴儿)、父母《结婚证,》本校证明和集体户口本到祁连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5.集体户户籍教职工因故终止本校工作的,应在离校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持人保处和迁入地的证明,以及我校集体户口本到祁连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然后凭迁出证到校后保处办理结算工资等离校手续。 6.在职的集体户户籍教职工,因购买房屋或结婚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入新地址的,凭本校证明和集体户口本,携带有关资料到祁连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7.在办理迁入本校集体户口的同时,需要据**机关的规定,办理转换本市身份证的手续。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