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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及买卖产生的税应不应该我们掏?

09年8月初为筹钱给父亲治病,父母以117000元的低价将房子卖给田某并签订卖方协议,田某当时欺骗说可以过户,到10年过户时又因不具备过户资格无法过户,11年8月田某以179000的价格将房屋转售给第三方,并且未通知我们与第三方签订买卖协议,现在单位开始办理过户,因父亲已于09年8月14日因肺癌去世,母亲(单位家属)因丧偶无... 展开
7zoosun|2012-03-14 10:1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BOSS007

税费当然是自己掏
2012-03-15 22:33
来自北京市

南沙群岛的海鸥

如果你是上海的房子,且继承人名下没有房屋,拿到你父亲的房子再转手出售不要支付20%的所得税。你与田某的买卖关系只有通过司法途径或者你们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是现在过户,税费只能你们支付了。
2012-03-15 22:24
来自北京市

jiangshanh

产权过户需要本人,假设本人去世了,需要你继承后再售出。该税(继承税)或者说契税,确实该你出。当初将房子卖给田某,又没去过户,产权人去世了。这个问题,需要去问律师。
2012-03-15 21:21
来自北京市

小小鸟之家

税费肯定自己掏啊
2012-03-15 20: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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