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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房屋拆迁前做过赠与公证,拆迁后所有权的确认

本人有一套房屋,拆迁前一年因为想多要点面积,便做公证赠与了我家亲戚,因为是假公证也就一直未过户。拆迁时以我的名义与拆迁办签订了补偿协议,安置房交付后我家亲戚以赠与公证为由侵占了我的这套新房屋,请问这个合法吗?这套新房子到底所有权归谁?我还能要回这套房子吗?
妈妈的小小棉袄|2012-02-13 17:5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般节节节高

如果这个公证不是在正规的公证处(也就是司法局旗下的公证处)做的,那就是假的,那么这个房子是可以回来的
2012-02-14 18: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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