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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7年5月买的房子,我回去仔细看了购房合同,我该怎么办?怎么维权

我2017年5月买的房子,马上2019年3月30交房,但是昨天3月17号去看了房子,瞬间心都冷了,当时买房时承诺的主卧是飘窗,客厅的阳台是开放阳台,可是昨天现场看到却是主卧没有飘窗,客厅的阳台变成了封闭式的甚至可以说根本不是阳台,好好地阳台全被墙封住了,就中间挖出来了一个窗台,透着微弱的光线,我回去仔细看了
ask5131806890|2019-06-25 11:5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7953528555

您好,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违约赔偿
2019-06-25 13:12
来自北京市

ask1596802955

你好!可以跟对方协商,协商不了,可以考虑起诉。
2019-06-25 12:57
来自北京市

ask8608576430

您好,您可以主张对方交付房型与约定不一致,要求解除合同,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起诉处理。具体我可能要介入案件才能进行判断,如果您愿意告知,您可以直接来电详谈,在此回复多有不及时,我可以给您做个简单的参考。
2019-06-25 12:49
来自北京市

ask5983458474

你这个可以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019-06-25 12:32
来自北京市

yoyorave

您好,如果实际收房和购房合同以及图纸约定的差别巨大,可以主张开发商违约
2019-06-25 12:23
来自北京市

ask7092097959

您好,对方严重违约,可以主张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019-06-25 12:21
来自北京市

ask1698991889

您好,合同相对人构成违约,您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2019-06-25 12: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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