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某子女放弃的房产权父母能否再给他 某子女因接班顶替自愿放弃房屋一间并与弟兄订有协议,协议(来自郑州70年代小区)

70年代某子女因接班顶替母亲进入国营企业,作为顶替条件自愿放弃房屋一间并与弟兄订有协议,协议而放弃的房产权父母能否再给他 ,现在旧房动迁可以有安置房,父母如坚决要给已经放弃房产权的儿子有法律依据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轻舞灰羊|2007-06-02 14:42

其他答案

只爱陌生人的诱惑

这是家庭的内部协议,也没有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故不具有物权效力,房产权如果是父母的,则父母享有物权,介于物权具有对世的效力,父母想怎么处分都是合法的,他人无权干预。包括国家行政机关等所有单位、个人、机关、团体都不能干涉。
2007-06-02 14:47
来自北京市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jianpenger

从上述可以看出,房屋的产权是父母的,而享有物权的物权人可以在法律范围内随边处理自己的物权,上述不存在影响他人和公共利益和安全的情况,因此合法有效,同时协议无效。可以给已放弃产权的儿子房屋,但其不能以任何理由不抚养老人。
2007-06-02 14:47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