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买房,法律公平何处寻?保障房是***辅助的房子?
我是广东汕尾市城区的。2008年我在汕尾城区海滨大道全民健身广场对面鸿景二期买了一套房子,当时除了房款外预交了房产税和1.5万元的水电、设备费问题:1其中万元的水电设备费合理吗?2.这个月交楼时要我们交500元的沙子费,如果不跟他们买的话,我们专修是就不能把我们的沙子放在小区,这合理吗?谢谢!
其他答案
目前,我国对住房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怎么办的问题还有一个明确的法律规定。对此问题,一个比较认同的税法就是,私人在购得房产70年后,可通过向国家交纳土地转让金而继续使用。这一规定符合世界通行的惯例,大多数国家是以逐年递减的方式向个人征收费用。但对于如何交纳和如何办理物权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关于商业建筑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是到使用年限前一年向土地部门提交延期使用土地申请,但对于住宅土地延期使用的说法只有自动 展开
2019-06-16 16: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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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个人经济实力了,如果你钱多,资金宽裕无需贷款,如果资金不多,手头比较紧,或长期考虑生活方面。建议贷款,毕竟现在买房贷款还是绝大多数老百姓的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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