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要怎么认定呢?标准是什么?
律师您好,我手里面有三套房,我把其中一套租给一个人了,结果这个人转身把这套房给我卖了,我去找买的那个人把房给我还回来的时候,他就是不还,于是我就把他告上法庭了,他在法庭上说他构成善意取得,我想请问一下,善意取得是什么?善意取得要怎么认定呢?标准是什么?
其他答案
您好!关于善意取得的问题,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或即时时效,指财产占有人向第三人移转动产所有权或为第三人设定其他物权,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善意取得的认定:1.出让人无权处分;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您好,如果要构成善意取得的话,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善意取得人必须在受让所有物的时候它是基于善意的,第二是善意取得人需要以合理的价格取得这件物品,第三,善意取得存在的基础是对方当事人的无权处分行为,只要符合这三个条件,那么就可以构成善意取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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