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贷款办理>公积金贷款> 问题详情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办法谁了解?

ask1903891802|2019-06-04 16:0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6194962405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市公积金[2010]15号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桂建房改〔2009〕6号)、《桂林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市政[2005]71号)及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展开
2019-06-04 17:10
来自北京市

ask5498513390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条件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 展开
2019-06-04 17:00
来自北京市

刘源卿

职工发生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且在规定提取时限以内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的;(三)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人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职工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 展开
2019-06-04 16:54
来自北京市

ask5722217488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条件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 展开
2019-06-04 16:38
来自北京市

ask1909239373

你好。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属于企业性质的单位,要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最低不得低于各5%),需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办法》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报有关分中心、管理部核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予以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9-06-04 16:25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