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屋没有过户与第三人产生纠纷问题怎么做?
男女离婚后,男方与女方签定了离婚合同,并规定将房屋赋予女方及子女,但是男方做生意亏了,拿了房屋做了抵押!抵押期限快到了,女方才知道这件事!该怎么处理,怎么做才能保住宅屋不被银行收走(已经没能力再还银行贷款了|)
其他答案
夫妻双方闹离婚,现有房产一套(房子为二手房),车一辆。房产先是由原房主委托第三人代理出售房屋,并与男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原房主出具一份转让和授权委托,被转让人和被委托人均为男方。之后,夫妻登记结婚。婚后,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并贷款。房屋过户时银行尚有25万贷款没有还清。办理过户后,将房屋贷款增加到了45万,是以房屋作抵押贷款的。多带出来的20万中,18万元用于购车,2万元用于生活消费。房屋购 展开
2019-05-20 16: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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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1、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2、是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 展开
目前我国对单位房的指标转让这方面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从单位住房的福利性质来看,违反了国家对房产的税收规定,07年重庆有过单位房指标转让纠纷一案,法院是判决合同无效。因为此类协议秘密性非常强,如果没有纠纷也不会诉致法院的话应该没多大问题。集资房转让须了解以下步骤。首先必须明确单位集资建房大都体现了单位对员工的福利政策,因此有些单位在与员工签署的《集资合同》中对集资房的转让问题多有限制。外单位的人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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