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权抵押登记有哪些程序?谁晓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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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权的地价评估和合同的签订。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权人进行地价评估或由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并经抵押权人认可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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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6 17:0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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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关于土地使用权租赁登记与土地租赁登记的规定是不同的,前项登记为土地使用权设立登记,后项登记为他项权利登记。《土地登记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法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承租国有土地的,承租人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租赁合同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申请承租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可见,国有土地承租人依法申请登记后,其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属于同一位阶的权利,即都是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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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我国的最重要的用益物权,其权利内容主要包括:土地的规划行政与规划参数、出让类型、国有土地租赁、出租、外商投资开发利用、流转(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继承六种方式,转让包括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等三种特殊方式)、终止与收回、抵押、他项权(地役权、相邻权、采矿权、林地建设使用权、土地借用权、耕作权、临时用地使用权、典权等八种)、确权与登记等内容。
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问题!我国土地租赁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方式。一是国有土地租赁;一是土地使用权出租。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都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希望我的答案可以帮助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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