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我家是老小区一楼的房子,由于本小区曾由居民会和物业带头收钱做院子开门,所以一楼几乎家家都院子开门,院子开2个门的也是比比皆是(一共30余幢房子开2个门的超过30户,几乎有条件开2个门的至少一半以上都开了),今年3月初,我根风别人开了院子门并出租出去,同时我小区还有2户情况和我类似,于4月25日接到由居委会帖上门上... 展开
尊敬的律师,我家是老小区一楼的房子,由于本小区曾由居民会和物业带头收钱做院子开门,所以一楼几乎家家都院子开门,院子开2个门的也是比比皆是(一共30余幢房子开2个门的超过30户,几乎有条件开2个门的至少一半以上都开了),今年3月初,我根风别人开了院子门并出租出去,同时我小区还有2户情况和我类似,于4月25日接到由居委会帖上门上通告,认为院子开门是建法的,要求3天内限期拆除,接到通知后立即与居民会联系,提出大家都开门,如果要执法,请一并执法,不能选择性执法,我们不反对对我们执法,但希望公平的要封一起封,居民会说他们没有执法权,于5月8号再次协商,协商中,他们提出:1、我家是新开门,院子开门违反是2018年才有的法律,我百度搜索院子开门很早就是违法的,并抄录给他们。2、我家是开2个门,他们小区自治权认为2个门是违法一个门是合法,那么我举证小区里至少有30户以上也是2个门的,最后来谈的城管说他们对小区没有管辖权,就没谈下去。但然后没想到的是,仅仅第二天,也就是5月9号,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现场也没有我或者租客的情况,并明知该门里租客且该门是唯一通道的情况下,强行封门,这次封门一共我们三户,之前开2个门的没有执法,新开1个门的也没有执法,他们说是进行联合执法,不需要像处罚决定书这种东西。不过我到现在为止,只看到居民会的通知,没有看到其它任何部门的通知。我们现在的情况是,我想问的是:一个,这样的执法是否属于选择性执法?第二个,他们的执法程序是否合理?我该向什么部分投诉这事?或者可不可以找律师起述居民会执法程序之类的?非常感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