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儿子在2007年在绵阳周边买了个户口,因此要求我们把买来的户口注销,可这样买来的地方已被占用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给儿子在2007年在绵阳周边买了个户口,由于当时是挂在别家户口簿上的是硬上的户,老家户口末取消,现在公安局查出是双重户口,因此要求我们把买来的户口注销,可这样买来的地方已被占用,我们就分不到房屋,那我又该如何讨回这几万块钱呢?
其他答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5)依法可以 展开
2019-03-30 10: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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