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转租合法性疑问?
我们们想在广州从事住宅、公寓类不动产物业的包租(从业主手里以约定价长租下来)并转租(长租、短租、合租)业务,盈利以包租转租的差价为主,目前有几个疑惑:(1)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物业顾问有限公司、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中介公司。。。以上我们可以注册哪一类型公司、用来合法... 展开
其他答案
1、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12-03-23 08:3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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