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房屋买卖费用支付

房屋买卖,合同写的是先交定金2万元,后期抵消总房款。卖方银行贷款解押时,买方再向卖方支付15万,同样抵消总房款。定金已支付,3月初解押,买方想在解押前向卖方银行卡存入18万元,再补签一个补充协议,但是卖方在异地不好去办理补签。请问,买方直接存入18万款后,银行存根是否可以作为法律汇款依据,等3月初卖方去解押时再签订补充协议
ask8367240224|2019-02-21 16:54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