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上写明“约定上房时间,物业要求交四年的物业费。可不可以向开发商索赔延迟收房的赔偿?
购房合同上写明“约定上房时间,书面通知买房人收房,如有延迟进行赔偿”,但是,四年来一直没有书面通知,只是电话通知了一次,而且去看时房屋窗户还有问题,就没有收,从此一直没有通知。现在收房,物业要求交四年的
其他答案
你好,你的描述并不完全,根据你的描述,电话通知你交房,你去验房并提出问题,等于已经交接了房屋,至于存在的问题,开发商应当给与维修;也就是说,四年前,你已经办理了交接手续,至今四年,应当交纳物业费。可致电详询。
2019-02-11 16: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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