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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我17年4月份买了二手房,原来是集体用地,但不能办理产权证,我也可以要求卖方赔付违约金么?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17年4月份买了二手房,在过户时才发现房子是过界的,原来是集体用地,现在土地变成空白地,有房产证,但不能办理产权证,首付已经付给卖方,现在卖方要求再付剩余款,我没有同意,这算卖方违约么?我也可以要求卖方赔付违约金么?
ask5821564073|2019-01-23 14:4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9415420905

你好,属于卖房违约,建议及时起诉维权,要求卖房承担违约责任。
2019-01-23 15:24
来自北京市

ask3448297965

你好,当时合同是怎样约定的?
2019-01-23 14: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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