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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信息服务费是否属于不当得利

去年我给一个买房人介绍一套开发商改名字的房子房价500万,因为是一手更名的她给了我20万现金作为房产信息服务费,现在这个买房人要要回这个已经支付掉的20万,说我这个是不当得利,请问这个服务费是不当得利么?应不应该还给她?
ask621072500|2018-12-28 16:4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6417263558

不是不当得利。
2018-12-28 17:54
来自北京市

ask1617385501

您好,要看这笔钱的主要的名义是什么,是作为中间人而来的钱还是什么,所以还是要具体分析的,建议您来电咨询,给您一个更负责的回答
2018-12-28 17:39
来自北京市

ask9156706951

要看这个钱属于什么钱。
2018-12-28 17:35
来自北京市

ask8466181302

开发商改名字的房子是否曾签网签合同?你们行为可能涉嫌违规操作,不受法律保护,那么你所得的20万没有合法的理由,应当返还。
2018-12-28 17:20
来自北京市

ask208541133

可以协商解决的
2018-12-28 17: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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