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法院执行方面的问题。一共两问题请专家帮助。求解释?
10年前我家没有合法手续住房,判我家腾退房屋。因没有其他房产,法院认为没有执行能力,中止执行。后来产权发了房本(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同意我家居住,我家就有了使用权。此时是否能认定产权单位放弃了执行之前判决的权利?最近一次合同是今年7月签订,有效期至2015年。本月该房动迁,按照城市动迁管理办法,产权单位得到20%动迁补偿款。... 展开
其他答案
一般的林业合同都基本上是执行方面的问题,你应继续督促执行法官尽快执行,一般执行案件,如果没有理由,不能在六个月期限内执结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上级法院可决定本院执行或责令原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结也可指令其它法院执行。
2018-12-25 13: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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