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共有怎么办理?怎么办理增加房屋共有权证明?
各位专家老师好。本人于2006年购买一处商品住房在广州市番禺区,2008年6月出房产证。购房款以按揭形式,当时与前女友共有。种种原因,我们没有结婚。现在已跟对方协商好她放弃共有。请问:1.非夫妻关系的房产共有人一种一方放弃共有是否通常需要按照交易来更名?2.请各位老师对比一下交易、赠与手续的优缺点和费用。3.请提供交易、赠与... 展开
其他答案
您已经结婚了,原产权为夫妻共有的,拆迁时想办理成一个人的份额时,夫妻双方必须有一方出具自愿放弃产权的证明方可办理。
2018-12-25 15:2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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