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们出资,产权人登记了我丈夫一个人的名字,另买了房,请问他们在这套房屋里还有权益吗?
请问:我们夫妻及儿子和公婆5人在95年初协商将我们共同居住的这套
其他答案
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房屋登记的名字是你老公的,房屋的产权就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婆婆要求房屋共有的诉讼时效已过,没有房屋的份额。
2018-12-22 19: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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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房屋登记的名字是你老公的,房屋的产权就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婆婆要求房屋共有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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