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义务的赠与,接受赠一套价值20万房产,索要赠与房产,该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附义务的赠与,我们是受赠人,接受赠一套价值20万房产,把赠与人接回家照顾(奶奶与孙子),已经照顾5年,现赠与人听她女儿串说(毕竟是女儿),里开我们家,以我们不尽义务,索要赠与房产,已获法院支持。我想问我们照顾5年了,该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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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房产赠与已过户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二.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
2018-12-22 18: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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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房产赠与已过户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二.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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