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我父母首付,婚后我父母还贷,用的我的名字
2011年父母在远郊购买一套新房(城里房子留给我),因需要贷款,父母年龄过大,合同上用我的名字(房产证至今未下来),每个月都由父母转账还贷。2015年结婚(城里房子改为我与妻子的名字)我俩住,但有次偶然听见岳母与妻子聊天说我父母远郊的房子除首付为婚前财产,后期父母还贷的部分也属于我俩婚后共同财产(远郊的房子已增值3倍),查了... 展开
其他答案
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你父母出资的话,可主张相应份额的。如果你父母还未还款的话,是有一部分是你个人的,因为你父母的债务,对方也没有权利进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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