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问题,本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已经审批通过
银行程序应该走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可是银行给我走的是单独的商业贷款,现在贷款批下来也不放,就是放了 银行说也是要追回的,现在从新办肯定不行,因为经济适用房申请有效期是3个月!请问各位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答案
这种情况属于银行操作程序错误引起的,只能通过在银行贷款程序上进行纠正。建议你不要采取激烈的言辞和态度,毕竟你是处于劣势的一方,把事情闹僵了只能影响你的利益。1、首先到办理贷款的业务部进行申诉,要求重新办理经济适用房专用贷款;2、重新申请贷款时,要求银行办理加急贷款手续,如果可以特批的话只需几天即可放款;3、如果银行需要缴纳加急费用时,可以委婉地申请减免,必要时还需要公关活动一下。
2012-02-15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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