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水管漏水,物业管理上的法律问题!
我家的房买于1999年下半年,2000年入住,为9层。2003年8楼的住户就开始反映他家楼顶有渗水直到现在。物业和我们都一致估计有可能是我们家客厅中央的进水管有破损。(但在我们家地面没见有水渗出)问题是我家导致楼下渗水的这条水管是当初开发商铺设的。现在物业管理公司想要打掉我家的厅,将可能是破损的进水管换掉,估计要几千块。我有... 展开
其他答案
1、因为你和楼下是共用你的地板的,你的地板就是楼下的屋顶,所以你们从法律上形成了异产毗邻关系。按照建设部有关规定,你必须配合维修,不能拒绝;2、只要管道不是你家给破坏的,你就不应该承担相关费用。但还要看管道是主管道还是你家自用的管道,如果是主管道出了问题,属于公共部位的问题,应该由物业公司申请从维修基金中列支。如果这个管道是你家自用的管道,这个费用应该由你家来承担,因为自家的管道如果在保修期内出了 展开
2007-05-29 13: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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