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怎样办理房产证?有网友晓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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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安置房,需要原房主持有满五年,去缴纳原房主名义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办理下他名义房产证,契税证,以及土地证,就可以自由买卖转让过户给你,没有办理上述手续,安置房,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
2018-11-19 13: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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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有产权吗:安置房和其他的房产一样,也是有房产证的,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办理。第一,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 展开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 1、安置房所有权证;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3、拆迁安置协议和已回迁安置证明;4、查档证明;5、被拆迁人身份证明;如果被拆迁人是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9、若增加了安置面积的房屋还需申请人提交投资发票 展开
产权证办理的基本程序如下:(1)买卖房屋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持房屋权属证书(卖方提供)、当事人合法证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有关文件审查,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准予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买卖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看评估。(4)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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