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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是自建房,县里冲路,强制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征收,关键是几十户都是三五年的新房合理吗?(来自平凉棚户区小区)

我的是自建房,县里冲路,强制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征收,关键是几十户都是三五年的新房,合理吗?
shinong11|2018-11-16 10:4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981865706

拆迁补偿全国没有统一标准,房屋拆迁需要结合房屋结构、地域位置、建造年限、拆迁项目公告、 安置补偿方案等因素综合评估,城市房屋可以参考周边商品房市场均价争取补偿,补偿方式通常有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具体结合你们安置补偿方案确定,补偿不合理建议不要同意签字,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具体问题可来电咨询。
2018-11-16 11:47
来自北京市

从~晶以后

您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为您解答如下: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标准,国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原则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 展开
2018-11-16 11:37
来自北京市

ask6924489916

看你们的补偿合理不合理了,征收如果有正规审批的话,是不能不让征收的
2018-11-16 11:23
来自北京市

ask1661161463

您好,如果以棚户区改造为名义,可以的压低给您的补偿款,是不合法不合理的。房屋拆迁补偿应该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等补偿内容,具体的标准要参照您当地的情况,如您房子所处的区位,如果您觉得给您的补偿太低了,您可以拒绝签字,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欢迎您来电详询
2018-11-16 11:14
来自北京市

ask2654234369

依照法律的规定,不管什么名誉,只要让老百姓搬迁房屋,都必须依照国务院590号令的规定,先补偿后搬迁补偿的标准是房屋不得低于当地的市场价,土地使用权给予区位补偿价。一些地方行政机关巧立名目来迷惑老百姓,让老百姓上当,这不符合法治政府的要求。
2018-11-16 11:0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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