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需要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到场,儿子56岁病故,不敢告诉老人,而老人95岁已经神智不清有没有其他办法吗?
公证需要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到场,儿子56岁病故,不敢告诉老人,而老人95岁已经神智不清,也必须到现场太不人性了!假如公证人员去家里办手续,老人听说儿子死了情绪激动当场死亡了,谁来负责?有没有其他办法吗?
其他答案
您要问什么。是公证遗嘱吗?首先,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2,遗嘱应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应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其次,遗嘱还必须有形式要件,根据不同的遗嘱形式(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违反其形式的遗嘱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对于神智不清的人所立 展开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