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1、必须有进行修缮的充分理由;2、修缮方案的设计符合法律的规定;3、承担修缮工程的单位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4、有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条件及措施;5、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要求份数(份套)纸质版电子版来源渠道原件复印件1项目的立项申请内容包括:工程名称、位置、资金来源、开竣工日期;修缮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名称 展开
办理条件1、必须有进行修缮的充分理由;2、修缮方案的设计符合法律的规定;3、承担修缮工程的单位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4、有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条件及措施;5、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要求份数(份套)纸质版电子版来源渠道原件复印件1项目的立项申请内容包括:工程名称、位置、资金来源、开竣工日期;修缮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名称,是否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资质10纸质电子化申请人2修缮所有权属证明申请人对修缮工程所在区域的所有权属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11纸质电子化申请人3修缮工程设计单位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修缮方案及相关图纸、技术资料加盖施工单位公章、骑缝章10纸质电子化申请人4承担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11纸质电子化申请人5惠东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修缮申请表加盖公章11纸质电子化申请人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查看流程图1.申请。申请人登陆惠州市网上办事大厅惠东分厅、惠东县文广新局按要求提出申请。2.受理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后,接收受理人员对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预受理意见。实行预受理的,需要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至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文广新局窗口,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核对无误后才是正式受理。3.审查。4.领取结果。窗口办理流程查看流程图1.申请。申请人在惠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后,接收受理人员对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预受理意见。实行预受理的,需要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至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文广新局窗口,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核对无误后才是正式受理。3.审查。4.领取结果。特殊环节无办理地点惠东县新平大道209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办理时限20工作日办理机构惠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理费用不收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年第二十一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