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向您咨询一个问题。兄弟俩共有一套房产。被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按照政策。只能由一个人选择安置房。兄弟两个商量好。由哥哥选择安置房。同时补偿弟弟21万元。但是政府工作组要求弟弟签署放弃自有部分产权的声明书,政府才会和哥哥签署安置房协议。如果这样操作。弟弟签了这份放弃产权声明书,会不会拿不到哥哥的21万元?或者即使拿到21... 展开
您好,我向您咨询一个问题。兄弟俩共有一套房产。被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按照政策。只能由一个人选择安置房。兄弟两个商量好。由哥哥选择安置房。同时补偿弟弟21万元。但是政府工作组要求弟弟签署放弃自有部分产权的声明书,政府才会和哥哥签署安置房协议。如果这样操作。弟弟签了这份放弃产权声明书,会不会拿不到哥哥的21万元?或者即使拿到21万元,会不会将来有什么纠纷?如何保障弟弟的权益?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