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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2011买的安置房,当时付全款,也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我们购买完后手上有三本证我们是不是可以不支付他的无理要求?

我们2011买的安置房,当时付全款,也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我们购买完后手上有三本证,但是证书是原房主的名字,当时房子没能过户,现在想过户,但是原来房主(甲方)不配合,他还要我们给他2万块钱才配合过户,当时合同也写有,如果他甲方不配合就视为违约,是要支付违约费给乙方的,而且甲方是要无条件配合乙方过户,现在我想问我们之前签的《房... 展开
ask9615974256|2018-11-10 08:5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5352010044

起诉对方协助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2018-11-10 09:35
来自北京市

ask4852106019

可以不支付2万元,但是你起诉维权 也要先支付诉讼费以及律师费的
2018-11-10 09:26
来自北京市

ask2206789637

不需另外支付费用,可以起诉要求按照合同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18-11-10 09: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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