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苏州上班,今年5月份在老家周口预订了一套商品房,并且与7月23号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当时的政策是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所以贷款方式也是公积金贷款,之后销售就没有通知我去...我在苏州上班,今年5月份在老家周口预订了一套商品房,并且与7月23号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当时的政策是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所以贷款方式也是公积金... 展开
我在苏州上班,今年5月份在老家周口预订了一套商品房,并且与7月23号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当时的政策是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所以贷款方式也是公积金贷款,之后销售就没有通知我去...我在苏州上班,今年5月份在老家周口预订了一套商品房,并且与7月23号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当时的政策是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所以贷款方式也是公积金贷款,之后销售就没有通知我去办理贷款,但是在10月31号销售突然通知我说异地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了,我查了一下,从9月28号就已经开始实施这项政策了,他当时并没有通知我,这合同都签了3个月了,突然更改贷款方式,对我来说无异于多出来了10多万利息,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会不会是开发商变相的阻挠,拒绝我使用公积金贷款,正常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现在销售天天打电话,让我回去改合同,公积金贷款改为商业贷款。求助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