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有两儿三女。老人一直和大儿子一家一起生活,一家皆为当地农村户口,二儿子一家一直在城市居住,都为城市居民,老人妻子年轻时就和老人分居到现在,但是一直和大儿子一家居住在一幢房子,自己生活自己的。前两年大儿子一家在原有的宅基地上将老房子修建为新房,二儿子一家未出一分钱,偶尔过年过节会回来和老人妻子团聚,老人妻子也一直和别人... 展开
农村老人有两儿三女。老人一直和大儿子一家一起生活,一家皆为当地农村户口,二儿子一家一直在城市居住,都为城市居民,老人妻子年轻时就和老人分居到现在,但是一直和大儿子一家居住在一幢房子,自己生活自己的。前两年大儿子一家在原有的宅基地上将老房子修建为新房,二儿子一家未出一分钱,偶尔过年过节会回来和老人妻子团聚,老人妻子也一直和别人说是和二儿子一家的,房屋建好后老人妻子居住在大儿子修的房子里,房管所的工作人员来量过尺寸,房产证上当时写的老人名字。现在老人已经87岁,大儿子想将房屋过户在自己名下,去镇上房管所咨询过需要老人夫妻两个共同签名才可以,老人夫妻感情不好,老人妻子和大儿子一家关系不好,一直说房子有小儿子一份,所以肯定是不会去房管所签字的。这种时候想听说可以立遗嘱,想咨询律师,老人如果去公证处公正房产给大儿子,老人妻子和所有子女都在,合不合法,老人二儿子一直唆使老人妻子和大儿子一家闹矛盾,也一直说房子有二儿子一份,现在是除了房产证上有老人名字,二儿子一家一分钱没出,二儿子一家如果非要来争这个房产,大儿子该怎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房管所能不能在老人公正以后过户给大儿子。 收起